
资料图片:辞职报告批准图(来源网络)
两个月前,冯先生应聘到深圳某知名公司,后因个人原因,他1月24日向公司提出请辞,对方递给他六张纸辞工单,让其按照单上所列找相关机构负责人签字才行。
冯先生发现他需要找39个人签字才能离开,而这些人都不在一个辖区。他气喘吁吁跑了四天后,却连一半人都还没找到。而他买好的票已过期,无奈只好改乘其它车回家过年。
该公司人事部称,公司十几年来都是这样,可能因公司分支机构设立较分散,所以显得程序复杂。
编后语:以前只知道很多部门办事都需要层层审批,真真想不到连辞职都有这么多人把关,想起有年春晚著名相声演员牛群丶冯巩的那段经典的《小偷公司》了,不禁叹叹。只是有这样审批制度的公司就能留下人才吗?这样束缚员工的制度最终束缚的只是公司的发展脚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