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低,喘不过气了。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31次会议29日审议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1600元(人民币,下同)提高到2000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次调整主要是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为照顾中低收入阶层而施行的。
更多工薪者不用缴税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把个税起征点由之前的800元(人民币,下同)提高至1600元。
对这个1600元的起征点,一直就有人认为偏低。
2007年,消费品的物价上涨较快,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说是众望所归!
2007年中国进入持续通胀期,8月至今衡量通胀率的居民消费者物价指数(CPI) 连续四个月超过6%,11月更达到1996年来最高的6.9%,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8.2%。生活基本消费品价格飙涨,低收入群体所受冲击最大。抑制通胀丶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已成为政府第一要务。
近几个月来,中央和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惠民政策,或动用价调基金,加派物价补贴来缓解低下层收入群体的经济压力。而提高个税起征点也可以缓解工薪阶层经济压力的作用。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工薪阶层纳税人占全国职工总人数的比例,将从50%降至30%左右,更多的工薪阶层将不用缴税。不过,2000元的免税额对北京丶上海丶广州等生活成本高的城市居民来说仍然过低,因为2000元收入在这些城市里几乎仅够维生。
所以,也有人提出,个税起征点应该和物价联动,或者干脆提高到3000元。
隐忧重重无人喝彩
提高个人收入调节税起征点是个好事,可是,这次调整并未引起普通民众的广泛喝彩。原因在于,本次调整后的个调税仍然无法体现个调税调节居民收入的立税宗旨。
个税设立之初,起征点为800元(人民币,下同),当时居民平均收入约在100元左右,个税起征点比社会平均工资要高八倍。
那时,一斤猪肉卖0.76元。在当时情况下,个调税确实起到了调节收入的作用。简单地计算,有业居民中有12.5%的高收入人群需要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
时至今日,个税起征点1600元对大中城市一般有业居民来说,已近95%以上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难怪有人把中国的个税比喻成“人头税”,实在不过分。
本次把起征点提高400元,按幅度来说,提高了25%,看似提高幅度不小,可是,到2007年年底为止,北京丶上海等大中城市居民收入的社会平均工资已经提高到了月均1800元左右,只需一年多时间,2000元的起征基数仍然摆脱不了“人头税”的尴尬。
本意用于调节居民收入贫富悬殊的个税,税收来源竟然70%部分由一般工薪阶层承担,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式执政为民的又一个黑色幽默。
不考虑赡养人口的因素,没有合理的退税制度,在中国国民普遍收入水平还比较低下的现实情况下,国家个税征缴以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增长幅度提高,确实存在着问题。
全国人大毫无悬念地通过了这样的一个调整方案,不知身为“代表”的代表们是不是征询过本选区民众的看法和意见?按本人看,这只不过是一场政治秀而已。
刚刚看到,上海市政府出台的医保改革方案开始向低保对象征缴医保金,为了弥补政策缺陷,在低保对象缴纳了医保金后,再给予基本等额的补贴。类似这样“脱了裤子放屁”的政策啥时才能杜绝?
尽管无人喝彩,但可以料想的是,中国的官方媒体即将,而且一定会在事后高潮连连———反映在民生问题上,政治体制改革仍然任重道远。
谁还不满意,谁在偷着乐?
有关方面的阐释是:1丶具有前瞻性,2007年城镇就业者人均月消费支出是1856元(人民币,下同),所以定为2000元;2丶重点照顾了中低收入阶层,七成工薪族不用交个税,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人数的比例将由50%左右降至30%左右;3丶虽然将减少财政收入约300亿元,但这次调整统筹兼顾了财政承受能力。
对个税起征点由1600元调到2000元,大多数纳税人当然还是欢迎的,因为这毕竟对他们是利好的。但是,据调查,这些人在欢迎的同时,仍然并不满意。
新华网日前推出关于“目前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该提高”的调查引起热烈回应,上万名网民参与投票。其中97.10%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应该提高。这些人都是工薪族。
我们注意到,有一部分人对个税起征点的调整一直不声不响,他们在偷着乐,因为无论个税起征点怎么调整对他们几乎没有影响,他们仍然在大发其财。这些人就是大亨们。
个税是国家是主体税种之一。它的主要作用,不只是要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它肩负着缩小贫富差距丶扭转两极分化丶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丶促进社会公平的任务。
现在,中国贫富差距基尼系数已经远远超过国际警戒线,可是在个税调节上,情况怎样呢?
中国个人所得税绝大部分来自于工薪阶层,富人所上缴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到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的10%,可他们却掌握着80%的社会财富。进一步说,工薪阶层的收入是透明的,他们的每一分钱都体现在表格上;而大亨们却在千方百计地逃税,比如虚构成本支出丶扩大人头分摊丶洗钱丶假帐等。
这几年,一直强调年收入12万者自报个税,可是有百分之几的人自报了?
在炫耀财富的时候,富豪们说,自己一年赚多少亿,可是纳税的时候却是另一个腔调。
说到底,工薪族是个税的主体,即使2008年只有30%纳税,到2009年就将达到70%。
看来,从制度上真正地照顾中低收入,有效地调节高收入,还要有很艰苦细致的工作。
这次个税起征点调整,的确给职工带来了实惠,但有限。
专家说,调整个税起征点,适应了当前经济发展需要,保证了居民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可不少城市居民的感受是“赚的不够花的”。2007年,肉丶食用油丶食品丶汽油大幅度上涨。如果一个月挣2000元的职工,按新的个税法每月只省25元,怎么够他和家人的涨价支出?
现在的个税办法,仍然有许多不细丶不完善的地方,如,同样收入的两个人,一个独身,一个负担三口家人,却交同样个税;物价指数相差很大的地区,个税缴纳没有区别;明年物价还要上涨,为保证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个税是否应与物价挂钩?按照中共十七大精神,中国国民的人均收入将年年大幅增长,个税起征点也要年年或每两年就调节一次吗?
从这个角度看,有全国人大常委委员提议个税起征点不如直接调节到3000元,更符合国情与民心。
当然,这样会又减少财政收入,但只要切实加强对高收入和特高收入人群的个税管理,堵塞他们的逃税漏税,相信这个差额会弥补回来的,而这也更有助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